軍事交通圖
廣州至澳門水道圖
Map of the Waterways between Canton and Macao漢 語 拼 音 | Guangzhou zhi Aomen shui dao t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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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圖年代 | 清嘉慶22年(1817) |
原圖尺寸 | |
板式類型 | 墨繪 |
材質 | 紙本 |
色彩 | |
數量 | |
類型 | |
典藏國別 | |
典藏單位 | 大英圖書館(British Library) |
徵引書目 | 《廣東輿地圖說》,卷一,〈廣州府〉。 道光《廣東通志》,卷125,〈建置略一.城池一〉。 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八,〈海防〉。 梁廷枏總纂、袁鍾仁校,《海關志》,卷20,《兵衛》,廣東人民出版社,2002 年,頁402。 〈兩廣總督阮元密奏預防英吉利事宜摺〉,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:《香山明清檔案輯錄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 年,頁78。 |
備註 | Or. 7409 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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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題〈廣州至澳門水道圖〉係以其內容而定;全圖未附圖例、比例,方位採視圖的角度而定,但基本上北在圖右;全圖起自廣州府番禺東礮臺至澳門珠江口岸的東、西兩側的水道路線,跨府境內番禺、順德、香山等縣(《廣東輿地圖說》,卷一,〈廣州府〉)。圖中右側兩處說明,分別敘述東、西兩路水道,其中東路以十三行起至澳門珠江口,全長計420 里;西路起至自東炮臺至澳門,計318 里。全圖以墨色線條描繪,廟塔、營汛及礮臺則以略具形象的方式表現。因材質關係,圖面略有破損而泛黃。
圖中特別側重炮臺分佈的描繪,本圖似乎非僅為水道交通圖,而兼有佈防軍事作用的功能。據圖中所繪水道旁的礮臺,判斷本圖或繪於嘉慶14 年(1809)後,蓋「內河防禦礮臺七處,嘉慶10 年(1805)至14 年總督百齡(1748-1816)、巡撫韓崶(?-1834)行令該村紳民奉文陸續捐建」(道光《廣東通志》,卷125,〈建置略一.城池一〉)。圖中上閘汛、下閘汛已繪出礮臺。又依光緒《香山縣志》所載,「港口碉樓墪臺礮九位、上閘墪臺礮八位、下閘墪臺礮七位、犂頭嘴墪臺礮五位、威遠墪臺礮五位、永固墪臺礮六位,另附城公所存礮六位,共42 位俱係附城紳士於嘉慶14 年捐置」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八,〈海防〉)。嘉慶22 年(1817)阮元曾奏:「此次遍閱內港、外海炮台、兵房,俱為得力。惟內港大黃滘地方有大河一道,南通香山,東南通黃埔、虎門,為商船所必經。若由大黃滘直抵省城,即可不由東南之獵德,是僅建獵德炮台,不足以嚴兩路門戶,臣阮元親自相度大黃滘,有小石山,土名龜岡,四面皆水,堪以添建炮台」(梁廷枏總纂、袁鍾仁校,《海關志》,卷20,《兵衛》,廣東人民出版社,2002 年,頁402)。到了嘉慶23 年4 月6 日(1818 年5 月10 日),阮元(1764-1849)奏稱:「查廣東省城切近海口,距澳門外洋水程300 餘里,距虎門沙角水程100 餘里。沙角以外為外洋,虎門以內為內洋。自虎門至黃埔皆係深水,自黄埔至省城漸入淺水。其間以沙角炮臺為第一重門戶,鎮遠橫檔臺為第二重門戶,大虎炮台為第三重門戶,省東之獵德,省西之大黃(滘)炮台為第四重門戶,再進為省城外東西炮臺,係附郭之地,西門外十三洋行即洋商與夷人交易處所」(〈兩廣總督阮元密奏預防英吉利事宜摺〉,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:《香山明清檔案輯錄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 年,頁78)。本圖中大王(黃)滘尚未見炮臺,據此判斷本圖或即繪於嘉慶22 年間。大英圖書館另藏一幅〈廣州至澳門水道圖〉(Add. MS. 16363 (B)),內容與本圖完全一樣,但較為潦草且運筆多處有修改的痕跡,懷疑為本圖定稿前的草圖。
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〈廣東省屬各州府縣地輿圖說〉(平圖021157)、〈廣東省地圖〉(平圖021477)、〈廣東至暹邏水陸道里圖〉(軍機檔附圖010186)及美國國會圖書館藏〈廣東全圖〉(gm 71005120)、〈廣東通省水道圖〉(gm 71002467)、〈廣東全省水陸輿圖〉(gm 71005159)對應參照。
圖中特別側重炮臺分佈的描繪,本圖似乎非僅為水道交通圖,而兼有佈防軍事作用的功能。據圖中所繪水道旁的礮臺,判斷本圖或繪於嘉慶14 年(1809)後,蓋「內河防禦礮臺七處,嘉慶10 年(1805)至14 年總督百齡(1748-1816)、巡撫韓崶(?-1834)行令該村紳民奉文陸續捐建」(道光《廣東通志》,卷125,〈建置略一.城池一〉)。圖中上閘汛、下閘汛已繪出礮臺。又依光緒《香山縣志》所載,「港口碉樓墪臺礮九位、上閘墪臺礮八位、下閘墪臺礮七位、犂頭嘴墪臺礮五位、威遠墪臺礮五位、永固墪臺礮六位,另附城公所存礮六位,共42 位俱係附城紳士於嘉慶14 年捐置」(光緒《香山縣志》,卷八,〈海防〉)。嘉慶22 年(1817)阮元曾奏:「此次遍閱內港、外海炮台、兵房,俱為得力。惟內港大黃滘地方有大河一道,南通香山,東南通黃埔、虎門,為商船所必經。若由大黃滘直抵省城,即可不由東南之獵德,是僅建獵德炮台,不足以嚴兩路門戶,臣阮元親自相度大黃滘,有小石山,土名龜岡,四面皆水,堪以添建炮台」(梁廷枏總纂、袁鍾仁校,《海關志》,卷20,《兵衛》,廣東人民出版社,2002 年,頁402)。到了嘉慶23 年4 月6 日(1818 年5 月10 日),阮元(1764-1849)奏稱:「查廣東省城切近海口,距澳門外洋水程300 餘里,距虎門沙角水程100 餘里。沙角以外為外洋,虎門以內為內洋。自虎門至黃埔皆係深水,自黄埔至省城漸入淺水。其間以沙角炮臺為第一重門戶,鎮遠橫檔臺為第二重門戶,大虎炮台為第三重門戶,省東之獵德,省西之大黃(滘)炮台為第四重門戶,再進為省城外東西炮臺,係附郭之地,西門外十三洋行即洋商與夷人交易處所」(〈兩廣總督阮元密奏預防英吉利事宜摺〉,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:《香山明清檔案輯錄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 年,頁78)。本圖中大王(黃)滘尚未見炮臺,據此判斷本圖或即繪於嘉慶22 年間。大英圖書館另藏一幅〈廣州至澳門水道圖〉(Add. MS. 16363 (B)),內容與本圖完全一樣,但較為潦草且運筆多處有修改的痕跡,懷疑為本圖定稿前的草圖。
本圖可與國立故宮博物院藏〈廣東省屬各州府縣地輿圖說〉(平圖021157)、〈廣東省地圖〉(平圖021477)、〈廣東至暹邏水陸道里圖〉(軍機檔附圖010186)及美國國會圖書館藏〈廣東全圖〉(gm 71005120)、〈廣東通省水道圖〉(gm 71002467)、〈廣東全省水陸輿圖〉(gm 71005159)對應參照。